第十八章 分家闹剧(一)-《八零娇媳不随军,进城摆摊成首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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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主持分家的人,不是随便谁都可以的。

    陆朝南心里早就有了人选,大队长陆丰年,大队会计刘雨来,另外一个是管村里俗事的何必安。

    这三个人在村里有名望。

    好多人分家,都是找他们见证。

    头天晚上,陆朝南兜里揣了三盒烟,去三个人家提前告知了一声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陆朝南早早起床,把昨天打的野鸡野兔子收拾干净。

    林书雅醒过来的时候,看到陆朝南还在家,问道:“不是说好的分家吗?你怎么没去?”

    “等你。”

    林书雅脑子还没有完全清醒,一脸疑惑的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你是陆家的儿媳妇,这事得去。”

    啧,她把这事忘了。

    在其位,谋其政,她确实该去。

    林书雅伸了个懒腰,打着哈欠说道:“等我洗把脸,换身衣服。”

    分家这事,就是把以前集中在李春花手里的东西分出来。

    她现在还是陆家人,也能从李春花手里瓜分一部分。

    林书雅就是用脚趾头去想,都知道李春花不高兴。

    快乐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。

    她的快乐,李春花的痛苦。

    所以今天她一定打扮得美美的,心情好好的,去见证这个重要时刻。

    把陆朝南给她买的新裙子穿在身上,配上那双皮凉鞋。

    林书雅在镜子跟前转了一个圈。

    确实好看,衣服好看,人更好看,抬手把鬓角的头发顺到耳后。

    林书雅出了门。

    陆朝南一直在院子里等着。

    看到林书雅的瞬间,有些愣神。

    林书雅打小就长得白。

    在村里一众孩子中间,白得像颗夜明珠。

    长大后,五官长开,成了实打实的美人。

    这件裙子,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制的。

    领口上方,是纤长的脖颈,白嫩的皮肤上,没有任何的瑕疵。

    三庭五眼,浓眉红唇,鼻梁高挺,陆朝南觉得,电影里的那些演员都差她一点。

    裙子腰身微掐,盈盈一握,下摆散开,长度刚好到膝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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