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:傻狗-《诡秘:我穿越成了阿蒙分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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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奥黛丽看着苏茜摇动着的尾巴,突然觉得有些陌生。

    “我会一直等着你的。”苏茜支起两条前腿,交叉立在胸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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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希尔斯顿区,‘霍纳奇斯高地风味餐厅’的厨房。

    一位穿着白色正装,皮鞋和头发都光滑的可以照见人影的中年男子,正站在一间宽大明亮的厨房里,用力的剁着大块的鱼肉。

    在他旁边,站着几位同样穿白衣服的厨师,身体随着男子剁肉的动作略有颤抖。

    这位新来的厨师学徒,一口气包揽了所有杀鱼宰羊的工作。

    一个吃苦耐劳并且很少说话的同事,总是被人所喜爱的,虽然他上班的时候穿着奇怪的正装和皮鞋,一点都不像厨师。

    作为对新人的照顾,这些厨师毫不犹豫的把所有的脏活累活交给了他,让他好好学习厨房的工作经验。

    而这位叫彭普的新来厨师,对此没有任何意见,反而主动包揽了所有的活物宰杀切剁工作。

    这让所有的厨房工作人员都过上了一段短暂的幸福生活。

    可快乐如此短暂,像兔子的尾巴掠过秋天的草原。不久之后,这些拥有大把悠闲时光的厨师,就发现这位彭普先生屠宰的工作,实在太过娴熟了。

    他从来都是一刀砍断鱼头或者割下羊的脖子,从来没有人看见他用过第二刀。

    他放血的姿势和位置总是异常准确和熟练,从来没有人在肉里面发现一滴存留的鲜血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他每一下剔骨剁肉的动作,和刀刃敲击案板的声音,都让这些人产生了一种诡异的错觉:

    他剁的不是鱼和羊,而是自己的血肉。

    一声声菜刀剁在案板上的声音,越听越让人心惊肉跳,如同那上面躺着的,就是自己的身体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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